『阿娟 · 缄默』
“被杀者对其被杀并非全无责任,
被劫者对其被劫并非无可责难。
行善守法者在恶人恶行中并非纯洁无邪。
在作恶多端者犯下的罪行中,双手无染者也未必清白。
的确,被判有罪者往往是罹难者的受害人,
更常见的是被判刑的人为未获罪名和免于责罚的人承担重负。
你们不能把公正与不公、善良与邪恶分开;
因为它们并立于阳光下,就像黑线与白线被编织在一起。
当黑线断开,织工就应审视整块织物,他也应检查机杼。”
——纪伯伦《沙与沫》
ps:尝试了某种新风格……
但不管怎么说,正因为有法律的存在,无论是由于反照效应、负面偏好、假想复仇抑或是单纯的幸灾乐祸、自命不凡,受害者有罪论都不应成为凶手申述辩解和私刑的理由。受害者的过失只应成为后来人的教训,而不应成为键盘侠网络暴力的快感来源。
|